栽植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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栽植作業
(資料提供:鄧書麟,修正建議:黃裕星、鄧書麟)
(一) 植穴準備
1. 植穴挖掘尺寸
(1) 定植作業前應先進行放樣,並確認樹木種植地點、位置與高程是否恰當。
(2) 移植之植株應於1日內種植完畢。如當天未及栽種則應立即存放於蔭涼之土地上,並加遮蔽設施、澆水、以免乾枯及受損。
(3) 植穴挖掘之尺寸,寬度至少應大於根球直徑之2倍,挖掘深度應大於植栽根球高度之1.3倍為原則。若以上規格如植穴寬度不足1.5公尺,深度不足1公尺者建議依寬度1.5公尺,深度1公尺為準(得依現場狀況修正)。
2. 客土
(1) 植穴底部客沃土
甲. 將植穴底部加鋪適量客沃土,以利植株根球底部密接土壤。
乙. 用吊車將樹木小心輕放入植穴,如包裹材料使用不可分解材質之材料時,於樹木覆土定植前應予以清理拆除,但應小心不可傷及新生之鬚根。(2) 移植之樹木如根球直徑>100公分且深度>60公分,則植穴底部無須客土,以避免栽植後客土沉陷不均,導致樹木傾斜。
(二) 栽植與支架
1. 栽植
(1) 用吊車將樹木小心輕放入植穴,如包裹材料使用不可分解材質之材料時,於樹木覆土定植前應予以清理拆除,但應小心不可傷及新生之鬚根。
(2) 移植時樹木根球頂端須略高於地表,使根冠高於地面5公分,避免日後根球下陷積水影響樹木生長。
(3) 樹木固定於植穴後進行填土,於根球四周均勻回填表土及客土並壓實,回填土壤應分次進行,填土1/3時充分灌水使土壤與根球緊密接合,再繼續填土1/3後灌水,最後再填土至根球頂端,充分灌水,注意所填土壤若有沉陷應立即補充填土。注意勿覆蓋根冠,移去多餘土壤。
2. 水坑施作(如每日澆水時,本節不需要)
(1) 栽植後,視需要在樹幹周圍作一圈集水坑,並壓實以防止水分流失
(2) 分澆水,可分一次或多次澆灌,待水分被吸入土壤後,再添加土壤並壓實,栽植深度應保持原有的根際深度。如定植地點位於地勢低窪處,得不設置集水坑。
3. 設立保護支架
(1) 木栽植後在成活及根系發達之前常因受風吹襲而使土球動搖,導致新根斷裂而影響樹木成活或傾倒,應設立支架預防並保護。
(2) 擇原木柱、竹材等材料;支架與植栽接觸處,以透氣柔軟材料襯墊(注意避免使用塑膠外皮),並應將繩索綑緊,以免植栽受傷。支柱埋入土中之深度至少30 公分以上,並應視實際情況調整深度至足可承載之處。
(3) 柱設置後半年,應檢視橫木與樹幹接觸位置有否脫落、或過緊形成纏勒,適時調整。
4. 支架拆除
當植栽恢復生長且根系發展良好後,應將支架拆除,以免固定處產生纏勒現象,影響植株正常生長發育。